拆箱交货业务介绍:
拆箱交货时,货物集散型的内陆港口站对于货运进口货运有一定的业务要求:
1.做好交货准备工作。
集装箱货运站在船舶抵港前,应从 船公司 或船代处获得有关 单证 ,包括 提单 副本、货物舱单、装箱单、货物残损的报告和特殊货物表等。 在船舶进港时间、卸船和堆场计划确定后,货运站应与码头堆场联系,确定提取拼箱集装箱的时间,并制定拆箱交货计划,做好拆箱交货的准备工作。
2.发出交货通知。
货运站应根据拆箱交货计划,及时向各收货人发出交货日期的通知。
3.从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。
与码头堆场联系后,货运站即可从堆场(码头或内陆)领取载货集装箱,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锦茗内部交接手续。
4.拆箱交货及还箱。
从箱内取出货物,一般按装箱单记载顺序进行,取出的货物应按票堆存。拆箱后应将空箱尽快还给堆场,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。 货运站代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。收货人领货时,应出具 船公司 或其他运输经营人签发的、 海关 放行的提货单(交货记录),货运站核对票、货无误后,即可交付货物。交货时,应与收货人在交货记录上签字,如有异常,应在交货记录上注明。
5.收取有关费用。
交付货物时,货运站应查核所交付的货物在站期间是否发生保管、再次搬运等费用,如发生,则应在收取费用后交付货物。
6.制作交货报告与未交货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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