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版《航海日志》的8问8答
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
新版《航海日志》适用范围是什么?
适用于中国籍国际航行的海船,以及500总吨及以上或主机总功率750kW及以上沿海航行的船舶。
请注意,适用范围未包含军用舰艇、渔业船舶及游艇等,相关船舶的航行记录另有规定。
新版《航海日志》在哪购买?
可通过正规航海图书资料销售点购买。请认准由“人民交通出版社”或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”监制的正版格式。
如果不慎丢失或污损怎么办?
应立即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,并尽快补办。
在丢失期间,需建立临时日志,确保航行记录不中断。
相比旧版,新版《航海日志》在整体结构上有什么变化?
01.原用条款表述的记载内容改为表格归纳展现,填写更规范。
02.新增附录C“航海日志常用术语及其缩写代号”和附录E“记载内容中英文对照”,便于国际航行船舶规范填写。
03.删除制作登记和签发规定,聚焦日志使用环节。
填写新版《航海日志》有哪些常见误区?
01.记录粗漏
✖ 全天天气“良好”,设备检查“正常”。
✔ 记录具体风向风力(如:东北风5-6级)、具体压力值、电压值。
设备故障要记录维修过程及更换零件型号,做到有据可查。
02.修改不规范
✖ 采用任何使原始记录无法辨认、不可恢复的手段,如使用涂改液覆盖、刮擦、涂黑,破坏记录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。
✔ 单横线划掉错误,在附近签上姓名及职务,并写上正确内容。严禁涂改或遮盖原记录。
03.签名不及时
✖ 船长一次性签一整页,或轮机长漏签。
✔ 每一条记录原则上应由当值驾驶员或轮机员即时签署;
船长每航次或每日需逐页审阅并签字,确保责任到人、全程可溯。
不按规定填写会有什么后果?
航海日志是法定文书,未如实填写或记载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》第五十二条第(四)项,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;
情节严重的,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。
新标准对培训有要求吗?
航运企业有责任对船员进行新标准培训。
船长和大副应组织全体驾驶员、值班水手学习新国标要求,确保每位填写日志的船员熟悉新格式、新内容和新要求。
海事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将重点关注船员对新标准的掌握情况。
01
养成随手记的习惯:事无巨细,只要涉及航行安全、防污染、货物操作,均应记录。
02
船长当好“把关人”:船长作为船舶总负责人,要每日核查,确保日志记录的真实性与完整性。
03
公司加强岸基支持:航运公司应将新版日志的规范填写纳入船员培训及体系审核中。 |